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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门邻居占用公共道路建房,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7-02 10:02: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自然资源管理局举报
  • 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需要村委会公告集体同意、再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宅基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邻里之间的建房占道属于民事法律纠纷中的相邻权纠纷。可以友好协商处理,根据双方的宅基地权属证明后面的四邻图纸,分析认定是谁占地,然后协商留出双方生活必要的通风、排水等空间。可以借助村干部或者小队长居中调解处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气解决,更加有利于彼此以后的长久相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法律分析: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需要村委会公告集体同意、再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宅基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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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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