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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羁押多少天

刑事案件
2023-07-05 13:24:5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的可能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15天,刑事拘留之后会被逮捕,如果律师不争取取保候审,那么会被一直羁押直到判决刑罚执行完毕。刑事拘留期间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其他人无法见到当事人。
  • 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 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一般情况下积压的话,时间不确定的,有可能十天八天啊,具体看案情。
  • 您好,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在37天内。
  • 您好,是什么羁押,涉及到刑事案件了吗
  • 具体涉及什么案件,发生地在哪
  • 你好,要看具体情节羁押多久
  • 异地拘留最长时间分为:
    1、公安机关异地拘留时间是最长为11天;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人犯进行第一次讯问;
    2、认为需要对人犯加以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3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外地羁押犯人不得超过37天。外地羁押犯人开始的时候是刑事拘留,最长37天,然后是批准逮捕,逮捕后两个月内起诉,然后就等着法院审判。涉及到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相应规定了不同的期限。法律依据:外地羁押犯人不得超过37天。外地羁押犯人开始的时候是刑事拘留,最长37天,然后是批准逮捕,逮捕后两个月内起诉,然后就等着法院审判。涉及到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相应规定了不同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法律没有规定异地临时羁押期限是多久,一般羁押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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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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