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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是被别人举报的,现在人在看守所,还没到37天可以取保吗?

刑事案件
2023-07-03 16:12: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目前来说如果犯罪你好,这个目前来说,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是会自动给你办理取保的
  • 合条件的话,当然是可以的
  •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后,十二个月的保释期限届满的,人民检察院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或者因证据不足,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法律分析:不一定。取保只是暂不关押,同样会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取保候审时间一年,监外执行。你说的37天是指刑事拘留时间,拘留时间到后,如果公安侦查工作没有完结,就必须更改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时间一年,交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执行,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公安机关有权规定不能出入的场所,不能会见的人员等等,而且,离开本地后或者更换了手机号,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管理的派出所报告相关情况。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因为侦查办案需要,可以随时传唤被取保候审人。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但不代表37天之后就一定能放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行为人被刑拘的,一般在二十四小时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超过讯问的时间,如果被拘留的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您好,具体是涉嫌什么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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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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