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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不到报废年限但灭失了,怎么报废

损害赔偿
2023-07-01 06:28: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报废的流程一般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摩托车到了报废年限不去申请报废并且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摩托车到了报废年限,却不去申请报废的,交警部门应当将要报废的摩托车收缴,强制报废。如果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驾驶人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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