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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施工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发包方所在地法院,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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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1 13: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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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9条
  • 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属于专属管辖,需要到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 您好,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 你好,不属于专属管辖,约定有效。
  • 您好!不是专属管辖,可以约定!
  • 你好,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 首先看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不属于以上情形,则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还有合同纠纷等特殊情况则按照各自规定确定管辖。
  • 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必须是明确的约定才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用书面约定的方式约定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地的法院来管辖
    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必须是明确的约定才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用书面的行使约定的方式约定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地的法院来管辖。但不得违反法院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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