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结婚证
3、准生证
注意:
孩子的名字要起好
到当地的妇幼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