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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幼儿园抱着学生从门出的时候不小心把学生手从门上划伤了,教师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损害赔偿
2023-07-01 09:08: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教师在幼儿园抱着学生从门出的时候不小心把学生手从门上划伤了,教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教师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即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学生受到了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但是,具体需要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
  •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由侵害人负责,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幼儿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导致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有过错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老师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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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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