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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品房自住房的阳台屋顶与雨水管接缝周围漏水应由谁负责?开发商的质保期已过

房产纠纷
2023-06-30 10:45: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阳台的公共下水管道是公共的设施,如果还在保修期之内,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对业主家所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也应进行赔偿。如果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因为属于公共的设施,出现漏水,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相应的损失也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 你好,物业利用专项维修基金处理。
  • 你好,请问漏水原因是什么呢
  • 法律分析: 1、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之内,包括外墙的防水,还有楼顶的防水等等,这些都属于开发商的管辖范围。 只要5年之内,发生了外墙渗水的情况,要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 追责的过程之中遇到了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可能还需要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然后才能够确定是谁的责任。 2、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的渗水,这种情况之下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而物业公司对外墙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 露天阳台漏水如果还在质量保质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则有业主共同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1、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之内,包括外墙的防水,还有楼顶的防水等等,这些都属于开发商的管辖范围。只要5年之内,发生了外墙渗水的情况,要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追责的过程之中遇到了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可能还需要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然后才能够确定是谁的责任。
    2、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的渗水,这种情况之下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而物业公司对外墙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这时,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作为日后证明。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2、可自行维修,亦可通过质检追究责任。在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物业的产权性质来判断,若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
    3、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则可要求物管方对其进行维修,费用由相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还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4、如果是涉及到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则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包括装修费用等损失,都可一并由开发商支付。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你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向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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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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