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就是我的价值5400元的手机掉落在了商场一个沙发上,我坐在另一个沙发上两个沙发差不多一米远,没有看见,然后就有一个人把我的手机拿走了,监控拍到了这个人的脸,报警之后,警察说这是民事案件,不立案,也不给查这个人,让我去法院诉讼,但是诉讼需要知道那个拿我手机的人的信息,这是一个死局.今天手机有定位到了一个范围,不好找,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怎样警方才能帮我查找那个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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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14:31: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偷东西有监控视频的,证明有偷东西的事实,但公司机关会不会立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报警后可以以侵权纠纷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如手机价值在5千以上且是故意行为,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私下协商不成可找当地司法办调解,调解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对方,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你好,知道对方的姓名吗
  • 你好,这边需要民事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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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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