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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起诉砍伤

损害赔偿
2023-06-30 10:28: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不同的案件或案情,有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这要看具体情况,但诉讼请求是确定的,如侵权纠纷中,诉讼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请求被告多少赔偿,二是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诉讼请求必须要明确表达清楚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实现什么样的权利,只有这些明确了法官才能据此寻找到诉讼的法律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法律分析:被人砍伤的,可以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与对方协商如何赔偿;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也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对于轻微伤,如果需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人民法院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出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应诉处理赔偿医药费等
  • 具体涉及到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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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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