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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友在十几年了,这十几年工资都女友了现在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7-01 17:16: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证明这部分钱现在在女友手里,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和女朋友分手了钱是否还能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是无偿赠与对方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除非具备法定撤回赠与的条件。如果是附条件赠与的,比如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赠与的彩礼则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能要回来。
    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 法律分析:分手当然可以要回来,毕竟那是你的工资,只是交给女方保管而已,又不是老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你好,属于借款可以要求返还,属于赠与的,无法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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