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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后来跟A公司有关的一群人又成立了B公司,但我的合同还是A公司的,我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都显示是B公司缴纳。我辞职后跟B公司因为工资原因开始打劳动仲裁,但A公司以他们是派遣我到B公司工作,辞职时没有通知A公司为由也去劳动仲裁起诉了我,但从头到尾跟我对接的就是A公司的人事,我应该怎么应对

劳动纠纷
2023-06-29 10:42: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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