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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怀孕后会不会被收监??

刑事案件
2023-06-30 16:12:5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审前可以取保: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国务院颁布的《看守所条例》第10条也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看守所不予收监。 (二)一定情况下可以缓刑: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妇女,满足一定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 可以监外执行的,如果怀孕的话
  • 不会,要等到生完孩子之后
  • 怀孕了是否还会被收监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但是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正常情况,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期到后要收回监狱内执行刑罚。
  • 法律分析:对怀孕妇女一般不会收监羁押。收监和羁押是两回事儿,收监建立在已经定罪量刑的情况下,但羁押是没有定罪之前公检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对孕妇不采取羁押措施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对孕妇腹中的胎儿必须要有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哺乳期后收监的处罚由人民法院按照所犯的罪名决定。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不会了,很可能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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