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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贷款11万三年,总共要还14万多呢?

债权债务
2023-06-29 09: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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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进行
  • 法律分析: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合同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1、如果银行贷款的时候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期后超过三年的话法院不予保护民事权利,也就是不能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只要没有超过二十年,法院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一般来说是否要还取决于合同的相关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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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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