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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自书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吗?怎么能够证明自书遗嘱是过世人自己写的呢?

继承
2023-06-28 21:4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自书遗嘱无论公证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法律分析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立遗嘱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公证。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就有效,只有公证遗嘱才必须公证。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自书遗嘱公证的方式是:
    1、首先,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自书遗嘱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
    3、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身份、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自书遗嘱是不一定要公证的,公证并不是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只要自书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遗嘱开始生效,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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