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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被摩托车追尾,我没试出来,就走了,那个人找了过来,距离不远,我就回来了,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23-06-29 11:32: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属于肇事逃逸,您可以选择报警,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责任。希望以上能帮到您,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算是肇事逃逸,具体也要看交警怎么认定
  • 根据你的描述,不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
  • 对方追尾,受害方走不属于逃逸,因为肇事逃逸的主体是肇事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事故责任时一般由逃逸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毁坏事故现场的一并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确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处理。通肇事后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后不尽法律义务,具有主观的恶意,而不是结果加重犯,更不是独立的罪名,反而自行离开现场,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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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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