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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保险报案个人报案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29 11:24: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情况,病历受伤
  • 工伤一般不是报保险公司,而是报社保行政部门,其流程是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所需的材料;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及时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给职工和用人单位;最后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一般不是报保险公司,而是报社保行政部门,其流程是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所需的材料;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及时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给职工和用人单位;最后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如果你工伤情况是属实的,可以先询问下人社局不受理的原因才清楚怎么办。还可以将工伤情况证明材料准备充足再由单位向社保局提交申请复议。
  • 你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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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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