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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追尾我,但是后方受伤了,这事你怎么看

交通事故
2023-06-28 15:39:3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详细的描述你的诉求,建议到律所来当面说
  • 受伤情况怎么样,交警有没有介入
  • 你好,交通事故一般要看责任划分
  • 你好,交通事故交警会划分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报警和受理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第四章协商和简易程序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第十四条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 第一时间应当做的就是报警处理,不建议私了。
    在一方受伤的情况下,特别不建议私了。理由:受伤程度无法准确判断。在有些情况下,伤者当时看着并无大碍,甚至伤者自己也觉得没什么明显身体不适。但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经过医疗机构的专业医学检查,谁也无法仅凭肉眼判断受伤部位、伤情严重程度等事项。
    如果贸然私了,作为伤者,如果在各自离开现场后,甚至一两天后发现身体出现事发时未出现的不适,那就容易给自己的维权造成一定障碍。
    另一方面,如果事发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交警部门没有第一时间介入,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大小认定困难,甚至出现难以认定双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当交通事故发生在没有摄像头的路段。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伤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如何确定合理赔偿金额、双方应当如何确定责任比例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造成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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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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