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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单位做临时工,单位要求进社保,我五十岁了,工资扣五百,其它单位交,你觉得交还是不交,这种是什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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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16:36: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先了解清楚是五险类的社保,如是建议交
  • 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进行
  • 临时工需要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单位不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可以要求其补缴,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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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