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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平安新一贷,法院会判拍卖唯一住房吗,房屋还未还完贷款

债权债务
2023-06-27 13:10: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欠银行钱唯一的房子也是会被拍卖的,如果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房子是可以拍卖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项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不是,法院可以拍卖房屋,以拍卖款来偿还欠款。但是,如果该房子是欠款人的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也就是说,如果欠款人没有其他房子或者其他依据居住的,法院不能拍卖。有其他住所居住的,可以拍卖。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间借贷法院对唯一的一套房子,并或者有房贷进行评估和签字那很可能要拍卖你的房子。
    能否拍卖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房屋价值很高,可以拍卖,因为还款后,担保人可以拿着剩余款项购买另外的房屋。
    2、如果房屋本身就没多少价值,而且是一家人的唯一住房,那么出于保护其他家庭成员权益、人道主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应当不予拍卖。而且,房产可能还涉及其他共有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第六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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