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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家私有财物被别人故意损坏,公安机关有安不立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3-06-27 01:02: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的财物被他人损毁后,找公安机关进行报警,警察不受理的,可以进行检举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警察不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去相应的机关进行检举或者控告,行政机关收到投诉后,会进行相应的调查,情况属实的,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且责令公安机关尽快受理案件;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告知当事人理由,当事人认为理由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坏他人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他人故意损坏个人财产应该报警。破坏个人财产根据涉案金额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以上立案标准的,受害人可以电话报警,或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现场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即使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也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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