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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借我钱不还,债务人是在南京,而我本人在湘潭 怎么起诉呢

债权债务
2023-06-28 10:56: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fx
  • 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进行交流
  • 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则是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基层法院起诉。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钱不还相关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欠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您好,这个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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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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