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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想抱养一个孩子,应该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23-06-27 15:44: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
  • 你们双方去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 抱养孩子的条件是: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想收养小孩,必须符合收养条件,并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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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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