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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对方问自己要钱购买东西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债权债务
2023-06-27 10:27:3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有共同花费的,也可以适当扣除。
  • 你好可以要回,像520.1314类特殊的要不回
  • 你们结婚了没有?没结婚一般可以要回
  • 你好,大额的费用可以争取要回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这种情况要看是借款还是赠与
  •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的。一般来找情侣分手之后是不可以将钱要回来的,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所谓对方付出的东西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且消费的已经消费了,而且当时付出的那一方一定是心甘情愿的。既然是恋爱,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定都会付出。恋爱并不是投资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报,而是你情我愿,如果两个人分手,那么出于道德观念如果把这一笔钱再要回来,可以算非常的小气。当然也不排除给到对方的那一笔钱,对方并没有将他花光,而且分手的时候他自愿还给你。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就是恋爱的过程当中明确是他向你借的钱,那么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东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这带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第二种情况,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 恋爱期间转账问题详谈
  • 你好,那你有保留相关的证据吗
  • 在恋爱期间,如果对方向你请求帮助购买物品,并且你自愿提供了帮助,那么这笔钱通常被视为无偿赠与,也就是说,这笔钱已经属于对方,无法要回。
    但是,如果对方是在你的要求下购买物品,或者如果你提供了帮助但对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归还这笔钱。例如,如果你帮助对方购买了手机,但是对方没有履行之前的约定,比如与你约会或提供其他帮助,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这笔钱。
    总之,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和理解,尽量避免出现纠纷或误解。如果有关财务问题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在必要的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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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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