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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忘记领取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已经有差不多10年了,还能领取吗

劳动纠纷
2023-06-27 10:33: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去工伤社保部门申请的
  • 你好,你这种时效性早就过了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领取
  • 法律分析:可以领。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就可以计算补助金额,只要认定工伤并且鉴定伤残等级之后,随时可以申请领取伤残补助金,并且如果处在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起领取,不影响工商待遇的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可以领取,工伤事故发生前到事故发生时购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公司承担。

  •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必须离职之后才能领取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职工在职期间就可以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申请领取。
    工伤职工应当注意的是,工伤职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赔偿金的资料只有一份,如果工伤职工的工伤材料先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造成工伤职工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时,因为没有工伤资料而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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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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