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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坐别人电瓶车被车撞了,现在住医院,也没人过问,也没人给住院费,只说好了去找他找保险公司赔偿,这费用应该这么办,我又没钱交医疗费用了,这应该整么办?

交通事故
2023-06-26 11:43: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自己垫付,到时提供病历资料、发票等要求对方承担
  • 你好、建议找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就起诉。
  • 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 被车撞了医院费用不一定得自己先垫付。
    治疗过程中的医药费,民事赔偿交强险部分是不分责任的强制赔偿,所以不管双方责任多少,交强险一万元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必须支付的,所以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应该不会拖延。其它不够的医疗费用,是应该由伤者自行解决并待保险理赔流程走完后,由保险承担。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都必须留在现场。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报警了吗,有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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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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