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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过期了4年能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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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12:42: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可以续期。 2、居住证过期的,需带原居住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无需重新照相。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法律分析:过期的居住证没有用。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在满一年的前一个月,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也就是过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可以的。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居住证逾期年限是按补签之日起来计算的。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在过期未签注期间无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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