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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领结婚证婚后去丈母娘家住了几天期间同房但无性生活,这算共同生活吗?现在女方提离婚,所有彩礼(车,金器,礼金)可以全额返还吗?

婚姻家庭
2023-06-25 13:46: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登记后离婚不退彩礼,至少你想全退是不可能的。可以带上相关证据到办公室面谈咨询,一争取尽量多退彩礼,二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想办法争取看看
  • 建议协商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共同生活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离婚时是拿不回彩礼的:已经登记结婚同居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生育两年以上或同居期间的子女,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2.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他们收到的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就不需要返还彩礼了。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发生的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的疾病费用、共同经营投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答: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实质性共同生活,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前提。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女方虽然在一起生活,但未实际进行夫妻生活,换句话说,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后,在法律上已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双方未实际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的经历,那么即使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已成立,但实际上,夫妻双方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未开始。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日常、经济、夫妻生活等,从配偶的权利义务来看,双方形成长时间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判断共同生活的标准。
    根据法律之相关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即领取结婚证后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离婚并主张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建议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商,并且留下相关证据,如双方沟通的记录、书面协议等能够证明双方未履行夫妻权利义务的证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彩礼用于双方日常生活花销,那么您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彩礼金额难以被法院支持,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对方予以返还的金额。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活如果离婚的情形下是能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共同生活指的是长期稳定的居住在一起,你这种不算共同生活能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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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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