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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十余年,抚养权在男方,离婚协议上写明女方不用给抚养费,因为过错方是男方,孩子现在初中补课,却不愿给钱,平时关心孩子也不够,这还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6-27 09:11:5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 你可以找我们帮助处理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
  • 你好,你们已经写明的话很难找对方要的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可以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根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选择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对方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十条:
    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性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
    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作为孩子抚养人的法定权利。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已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抚养权判归男方,但是孩子愿意跟随女方一起生活,实际上也是由女方抚养的,女方也有抚养能力,女方可以以第三项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将孩子抚养权变归为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女方可以以第二项,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也可以搜集这段时间自己抚养孩子的证据,收集好抚养孩子所产生的花销,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官,要求男方支付这段时间的抚养费。
  • 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决。另外,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一般是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你是男方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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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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