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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什么手续?

继承
2023-06-23 20:00: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提交如下材料: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然后,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继承人之间是共同共有关系,这个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您好,您这边有没有遗嘱之类的文件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核证件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考察;
    4、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后,予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1、通过遗嘱或者和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
    2、确定房屋归属之后去办理公证手续;
    3、拿到公证书之后去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一、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1、儿女继承父母房产应办理以下手续:
    (1)确认遗产范围
    (2)进行税款和债务清偿;
    (3)由当事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份额。且继承的房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变更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儿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具体方式如下:
    1、儿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父母房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子女作为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父母的房产;
    2、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遗嘱的,那么应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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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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