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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知道了我的地址有风险吗

互联网纠纷
2023-06-23 13:2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风险,但不用承担责任。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属于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民隐私权。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等信息对他人获取,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人的麻烦或不利后果,但这种麻烦与不利后查也不是一定会产生的,只要自已注意防范,不被利益所利诱即可以避免所有的不利后与麻烦。 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个人信息都有知悉或可能知悉的范围,属于正常现象,光知息一个人的相应信息从客观上是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地址是别人的,到时候送到货了,人家快递打电话给你,让你去拿,,如果你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拿的话,就有点麻烦了,因为快递他送货的时候,有时候都是需要打电话确认地址,然后通知收件人出来拿的,他不一定知道地址在什么地方,不是说你给他的地址,他直接到了那里以后,东西丢进去就好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 法律分析:有风险,但不用承担责任。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属于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民隐私权。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等信息对他人获取,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人的麻烦或不利后果,但这种麻烦与不利后查也不是一定会产生的,只要自已注意防范,不被利益所利诱即可以避免所有的不利后与麻烦。 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个人信息都有知悉或可能知悉的范围,属于正常现象,光知息一个人的相应信息从客观上是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