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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这边工地上 老板故意不要我们了 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23 13:02: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管可以报警和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者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协商进行维权,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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