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别人帮我贷的款我想转到我自己名下

其他
2023-06-23 09:22: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是不可以变更的,因为既然已经申请了贷款,只有你把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如果想把贷款转到别人名下,只能先把这个贷款还清,然后重新申请贷款才能转到别人的名下
    拓展资料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一、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 贷款是不能转到别人名下的。个人办理的贷款是不可以任意转给他人的,只有与他人商议好,由他人向银行办理贷款,然后用贷款帮你还清欠款后,债务才有可能会转移到他人名下。
    拓展资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 贷款是不能转到别人名下的。个人办理的贷款是不可以任意转给他人的,只有与他人商议好,由他人向银行办理贷款,然后用贷款帮你还清欠款后,债务才有可能会转移到他人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