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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还需要一审证人出庭吗

刑事案件
2023-06-23 09:06: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那么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规定,证人本人依法出庭作证;如果当事人不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那么一审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如果法院依据职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那么证人应当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法律分析:一般不用。但如果二审法庭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而开庭审理,并对证据重新质证,证人是需要出庭作证的。二审只会审理新证据,一审时能够提供而未提供的证据,不能认定为新证据。证人证言如果在一审时就能够申请出庭作证,到二审才申请,法院不会采纳。证人证言的效力比较弱,如果证明的内容相同,在二审增加也不会影响案情。“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一审流程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时限期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由不能在举证时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时限内仍不能提供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法律分析:一审中出庭作证的证人,在二审中不需要再次出庭作证了,二审法院会根据一审出庭作证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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