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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讨要三年前的加班费?

劳动纠纷
2023-06-25 17:47: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这边有看到您是在咨询法律问题,您简单说下,看我怎么帮您
  • “三年前的加班费还能要回来,前提是劳动者仍然在职。
  • 你好 有合同吗,涉及金额多少呢
  • 不给加班费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可以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加班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主张加班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主张加班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追讨加班费的,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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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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