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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兼职算不算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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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13:59:0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请问,兼职算不算劳动关系?
    具体看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 您好,如果你有法律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稍后律师免费帮您解答~
  • 您好,要看是什么问题的,有签协议吗
  • 需要看是几个要素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您好 是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请具体详细的描绘细节
  • 法律分析: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但是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存在劳动关系,自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法对于兼职的定义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以小时计酬,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对于存在事实工作关系的,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支付工资待遇,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兼职和全职的劳动法有什么区别
    1、全职需要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成员,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兼职不需要加入用工方,双方彼此独立,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全职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通常可以和数家用工方建立劳务关系;
    3、全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兼职用工方不必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全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较巩固,持续时间长;兼职个体与用人方关系不稳固,持续时间不定;
    5、全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兼职双方受合同法受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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