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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亲属是一名司机,受雇于金鑫快运站从事驾车职务.于2006年2月20日零晨4点钟左右在浙江丽水330国道复线枫树湾路段,由于车子在连续下坡的情况下,货车发生左轮爆胎侧翻后撞向山体,现当事人已经当场死亡.由于当事人和雇主之间的受雇时间只有几天,没有来得急签定劳动合同.

证券投资
2006-02-26 15:45: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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