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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600块钱,别人说还,但是一直没收到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6-22 21:27: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借钱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通过电话和信件收集证据,经常打电话给对方,询问对方还款时间,打电话时要注意记录,防止对方钻法律漏洞,提前保留证据;
    2、亲自到对方公司或家中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律师可通过谈判、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收;
    4、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同时提出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财产等财产,以免对方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对方施加舆论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借钱一直不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就借款等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委员会、村委会等组织进行调价,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仍然不能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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