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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三金要还男方吗

婚姻家庭
2023-06-25 20:26:1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款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我们是专业的婚姻家庭团队,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希望能为您排忧解难。
  • 你好,你是什么时候结婚的,什么原因离婚。
  • 离婚原因如果是因为女方的过错 男方可追究
  • 您好,一般结婚时间短离婚可能要还
  • 你好 有没有领证呢?你是哪一方?
  • 您 好,请问婚姻存续期有多久?
  • 你好,这边具体结婚多久了
  • 方便讲一下什么情况吗?
  • 法律分析:一、如果三金是属于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则离婚三金需要退还;二、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三、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则离婚时不需要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离婚需要退彩礼三金看情况而定。当事人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离婚彩礼三金的判决:女方在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退彩礼三金的,彩礼三金依法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女方离婚后就要将彩礼三金依法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看情况,一般不用退的,让他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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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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