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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证过期一个月,然后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是合法的吗?

交通事故
2023-06-26 16:00: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驾驶证在到期前应当及时去办理换证手续,过期代表没有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果造成其他人受伤,第三人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
  • 你好,驾证过期只是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不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 您好!只是驾驶证过期不是无证驾驶,应当理赔的。

  • 当事人驾驶证过期,而且被交警判定为事故当事人的,那么当事人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不承当赔偿的
  • 合理,若驾驶证过期,按照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为降低事故发生后的理赔风险,驾驶员应及时做好过期驾驶证的申领、更换,同时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也应当对合同中约定的免赔事项详细了解,避免受到权益侵害。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驾驶证过期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驾驶证过期了还开车的,视为无证驾驶,而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并且有权追偿已经垫付的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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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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