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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1年10月21号和孙海峰签了一份工程承包协议,承包方式是班组承包,当时我不知道孙海峰不是该工程的承包人,具体情况如下: 1.工作地点: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 2.该工程的人员关系:文丰特钢→唐山市曹妃甸  区辰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建环→李泽刚和孙海峰→石宝贵! 3.实际具体情况:张建环用辰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承包的这个管道工程,然后分包给了李泽刚孙海峰二人,张建环与李泽刚签的合同,具体内容不清楚,施工中途李泽刚与孙海峰产生纠纷,孙海峰撤出了。现在的情况是李泽刚把张建环起诉了,法院一审完成,工程量也统计出来了,马上进去二审阶段,我怎么能把工钱要回来?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约46.5万元,施工阶段孙海峰给了我2万元,李泽刚给了我10万元,工程纠纷原因是张建环不给李泽刚进度款,李泽刚下令我们停工的,然后他们之间就起诉上法院了。 4.我施工的工程量没有确认,李泽刚不接电话。孙海峰口头答应帮助我解决问题,我应该怎么做?

建筑工程
2023-06-28 16:19: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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