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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租的铺面是一间便利店,合同到期了,房东现在要收回去,自己再去做便利店,而且我是花了43万的转让费在房东手里转过来的,这个钱现在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23-06-22 15:23: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利店,合同到期了,房东现在要收回去,自己再去做便利店,而且我是花了43万的转让费在房东手里
  • 具体要根据租赁合同内容来判断是否有这个约定,如果没有可按照最高院指导意见处理
  • 你好 可以拿回这个转让费
  • 合同到期,如果房东说要收回店面自己经营,可以要求收回转让费。具体方法是:
    1、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做适当的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上上策。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双方都熟悉的人员或者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也比较有效的。
    3、如果上述两个办法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只有在原承租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新的承租条件时,出租人方可将租赁物出租给新的承租人。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不过,如果新的承租者是善意承租,优先租赁权不能否定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只能是追偿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店面合同到期后转让费租客是可以要求收回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如果房东说要收回店面自己经营,可以要求收回转让费。具体方法是:1、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做适当的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上上策。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双方都熟悉的人员或者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也比较有效的。3、如果上述两个办法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可以的,转让费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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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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