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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口头通知全员薪资减半,于今日发5月份工资时已实际执行,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25 10:59:27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调整薪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提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您好,这样是不可以的,我电话跟您沟通
  • 你好,那你这边是可以去仲裁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书面提出拒绝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的
  • 你好,请问这边工作多久呢
  • 不同意公司降薪,正常上班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可以收集证据去劳动仲裁
  • 有劳动合同么,可以仲裁
  • 你好,非法降薪是违法的
  • 法律分析: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书面要求公司支付未发放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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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