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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在医院输液,做过皮试没有问题,但输液就过敏了,然后转院到更大的医院去检查出来时药物过敏,然后还很严重,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原医院的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23-06-21 09:35: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医院明知道病人对药物过敏,却还要对病人使用这个药物,那么医院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病人对药物过敏很可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在这方面应该谨慎。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这个情况你这属于过敏的迟发反应
  • 你好,你这边是想怎么解决呢
  • 如果经过了皮试,皮试结果显示患者对药物不过敏,然后输液过程中出现过敏现象的,则医院不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进行皮试而导致输液过敏的,或者由于医院存在其他过失或者过错的,则属于医疗事故,由医院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经过了皮试,皮试结果显示患者对药物不过敏,然后输液过程中出现过敏现象的,则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进行皮试而导致输液过敏的,或者由于医院存在其他过失或者过错的,则属于医疗事故,由医院承担责任。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无过错,如果经过了皮试,结果显示不过敏,输液之后产生过敏现象的,就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没有过错,患者自己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经过皮试有过敏现象的,属于医疗事故,由医院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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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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