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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口没迁,有结婚证,可以让村里开没享受证明,这样能分到平房吗

征地拆迁
2023-06-20 1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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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您好,当然可以分到房子了,你们领取结婚证只是证明你们之间的一个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个跟父母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在这个时候你可以利用结婚证把户口迁到对方那里,但是也可以保留自己的户口在居住地。
  • 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没有及时办理迁户口的手续,当事人能否分房子,需要根据当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分割。如果本人属于征地补偿方案的范围,按照家庭人口份额分的房屋,本人也应当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当然可以分到房子了,你们领取结婚证只是证明你们之间的一个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个跟父母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在这个时候你可以利用结婚证把户口迁到对方那里,但是也可以保留自己的户口在居住地。
    当然那是可以分到房子,但是主要是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根据你的户口进行一个分配的,比如说你男朋友家里的房子进行拆迁,而你的货物在你们老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无法得到你想要的一个赔偿,但是如果要是你的老家拆迁房子,那么你的男朋友也无法得到你那边的一个赔偿,所以说关键是看户口所在地进行决定的,也是依照户口为标准进行决定的。
  • 一般户口在是可以的,但是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按照当地政策
  • 拆迁之前领了结婚证但是没迁户口还能否享受优惠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但一般情形是,一旦涉及拆迁,户籍在一年无法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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