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54岁,在公司上班近11年了,公司之前没有给上社保,去年8月签的是返聘协议,今年5月份工作中受伤造成脚踝骨骨折,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现在回到宿舍十多天了公司也没有派人照顾,目前生活不能自理,公司想一次性补偿解决,请问您一下,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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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 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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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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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经退休没有特殊约定是没有补偿金的,但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住院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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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涉及合同性质、工伤认定等问题,建议预约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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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沟通了解一下实际情况报工伤了吗,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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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只能按照人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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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细补偿可以和我们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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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能不能评上工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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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伤势怎么样,做鉴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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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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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
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机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已通过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救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为半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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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
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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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沟通,维护自身权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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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若因未上社保而影响您退休的话是可以仲裁公司或起诉公司的。原则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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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没有交社保,要求公司不交,在工伤期间的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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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什么时间发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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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结合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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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到当地社保局,投诉或举报单位未缴纳社保问题。然后让那个社保局来单位督查并处理社保未缴纳问题;
2.
自己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监察大队到单位督查此事,并由社保具体部门督促单位缴纳社保;
3.
支持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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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