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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执行终本了我申请执行异议,需要的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债权债务
2023-06-20 10:11: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案子已经判决了吗
  • 法律分析:提出执行异议,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立案时异议人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借钱不还申请执行的如下:1、债权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书。执行完成后,应当记录执行情况,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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