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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面部多处骨折,鼻子骨折,眼眶骨折内陷2mm,视力下降,受限

交通事故
2023-06-21 09:37:39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你好,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谢谢!
  • 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是想让事故的肇事者对你进行赔偿
  • 您好,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方便讲一下吗?
  • 你好,可以咨询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
  • 这种纠纷不好协商解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依据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已废止),以及医院出院证记载的伤情,结合鉴定机构复查结果进行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双眼盲目5级;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是二级伤残;

    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盲目3级;双眼盲目4级;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是三级伤残;

    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盲目3级;双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是四级伤残;

    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双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是五级伤残;

    双侧眼睑严重畸形;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视力≤0.5;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是六级伤残;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双眼中度视力损害;一眼盲目3级,另一眼视力≤0.5;双眼偏盲;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盲目3级以上;是七级伤残;

    一眼盲目4级;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双眼外伤性青光眼,经手术治疗;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重度视力损害;是八级伤残;

    一眼盲目3级;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是九级伤残;

    受害人7~14周岁,按标准的80%计。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这个可以去申请做伤残鉴定,按照伤残赔偿
  • 您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你好事故认定书下来没有可以起诉赔偿!
  • 你好,按照这样的情况,建议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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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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