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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了,补办需要干什么,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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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23:04: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丢了补办需要的资料有:1、到管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让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2、带本人户口本、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填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通知单;5、到办理证件地点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如果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应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补办需带什么材料
    身份证丢失补办需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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