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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判给了父亲,母亲偷偷的把孩子带走,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6-20 14:32: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去法院起诉抚养权纠纷,要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法院作出判决后要求对方执行生效判决。但是,在实践中,尽管您和女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孩子由您抚养,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能会考虑孩子实际与谁共同生活、孩子的入学情况等现实因素,仍然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变更。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 法律分析: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你好,抓紧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是提起刑事自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 报警找民警帮助协调,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主要还是解决问题吧,对方为什么偷孩子,从源头解决,找对方好好谈谈,双方虽然离婚了,但仍是孩子的父母,这样对立受伤的只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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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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